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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安市正观高级中学关于整治学生骑电动车摩托车告家长书

发布时间:2023-12-16 发布者:管理员 文章来源:微信转载 阅读 : 471


亲爱的家长朋友:

您好!

孩子是每个家庭的希望,孩子的出行安全是大家关注的焦点,更是我们的责任和牵挂。南安市正观高级中学历来严禁学生骑电动车、摩托车上下学。近期,学生骑电动车、摩托车造成交通事故频发,现场触目惊心,令人不寒而栗。学生上下学路上车辆较多,交通环境复杂,学生骑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上下学,存在极其严重的安全隐患。根据南安综【2023】182号文《南安市公安局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《秋季学期学生驾驶电动车、摩托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》的通知精神,南安市正观高级中学再次重申严禁学生骑电动车、摩托车上下学,请家长朋友做好配合工作,共同维护学生生命安全。

 

01正确认识“电动车”

及相关法律法规

一、要熟悉掌握相关法律规定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未满12周岁不得骑行自行车;未满16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(共享电动车);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、电动摩托车和普通摩托车等交通工具;年满16周岁的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悬挂号牌、佩戴符合国家3C质量认证的安全头盔;不得加装遮阳伞、不闯红灯,后座不得载人,安全文明驾驶。年满18周岁以上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、电动摩托车和普通摩托车,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及行驶证,并佩戴安全头盔;电动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,电动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。

未成年人违法也要接受处罚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规定,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机动车(含电动摩托车)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,罚款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负责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规定,未成年人违法驾车造成交通事故的,应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监护人承担责任。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,可以减轻责任。



 二、要正确认识“电动车”车辆属性目前,我们俗称的“电动车”大致可分为三类:电动自行车、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。每种车辆的主要技术参数如下图:

作为中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,于1994年开通并投入使用,群众对此认知度高,方便记忆和宣传。



三、家长须履行好监护责任

1、家长要以身作则,并劝告身边的电动车、摩托车骑乘人员,出行时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,给孩子做好榜样。不加装遮阳伞,不开老人代步车,不驾乘农用车等不具备载人条件的车辆,以实际行动,做好孩子的榜样。

2、积极参与“一盔一带”安全守护行动的宣传教育活动,养成骑乘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示范佩戴安全头盔,驾乘汽车使用安全带的良好习惯,为身边的人做好示范表率。要对孩子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,跟孩子一起学习交通安全知识,认识交通标志、危险标志、禁止标志。教会孩子正确佩戴头盔、使用安全座椅、系安全带的方法。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查无证驾驶、违规载人、闯红灯等行为,对学生违法违规行为一样严查。一经发现未成年人有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的,将依法处理,并对学生家长进行教育训诫。

3、开车时,请不要开斗气车,不强行超车,不超员超载,不超速行驶,不闯红灯,不饮酒驾驶,不随意变更车道,不乱停乱放,不车窗抛物,文明礼让行人,行车中做到安全驾驶,文明驾驶。

4、为了孩子的安全,家长们要履行好教育和监护责任,不违法违规为学生购买和提供电动车、摩托车等交通工具上下学。



 

02 中学生骑电动车危害

一、很多中学生骑电动车,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,虚荣心作祟,盲目跟风,这样很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。

二、电动车虽便捷,但稳定性和安全性能较差,中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,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。

三、中学生往往性格冲动,骑行电动车一般车速较快,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;有些中学生骑电动车还经常搭载其他同学,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安全事故,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,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。

四、有些中学生骑电动车甚至超标电动车时,喜欢在路上玩漂移、比赛超车,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,威胁到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。

五、中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,经常出现超速、超载、逆行、带人、随意占用机动车道、随意变更车道、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,造成极大的危险。




 

03 学生上下学建议

1、适当改变出行方式。建议根据距离远近采取学生自己步行、骑自行车、家长亲自接送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方式上下学。

2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。骑电动车、摩托车出行时,家长和学生都得佩戴安全头盔,一人一盔,安全伴随。

3、定点接送。家长要与孩子约定好更合适的接送地点,建议适当远离学校大门口,避免造成校门口附近交通拥堵,接送时不可超载。



 

04 学校整治要求

根据各级教育部门有关“严禁中小学生骑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上下学”的文件精神,要求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切实做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管理,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法规,严禁子女骑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出行或上下学。

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,即日起,学校将不定期联合相关政府职能部门针对学生骑电动车、摩托车上下学进行集中整治,希望引起各位家长高度重视,不要让孩子骑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上下学。整治措施如下:

1、学生骑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上下学,让交警部门查获或通报的,将由交警部门根据交通法规依法处理,同时学校将对学生进行全校通报批评,家长到校配合教育,孩子记过处分,并将处分记入学籍档案和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。

2、学生驾乘改装电动车、没有佩戴安全头盔、超速、超载、飙车等违法违规行为,一旦发现,学校将通知其家长前来处理,并对学生和家长进行为期半天的交通安全知识学习,责令家长、监护人加强管教并签订承诺书;同时学校将对学生进行全校通报批评,家长到校配合教育,孩子记过处分,并将处分记入学籍档案和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。



生命只有一次,文明从我做起!孩子是家庭的全部希望,保护学生交通安全,是我们的共同心愿,也是我们的共同责任。学校再次呼吁广大家长朋友,让我们行动起来,一定不要让孩子骑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上下学。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规,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、实践者和推动者,共同建设道路畅通、秩序井然、和谐宜居的美好家园!

最后,祝广大家长朋友工作顺利、阖家幸福、万事如意!



编辑:品宣部

一审:陈伟望

二审:宋郑鑫

三审:许南进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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